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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被工作逼出“网瘾”来的

由总后卫生部组织、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《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》近日通过专家论证,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“网瘾”将实行标准化,“网瘾”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。

     根据《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》,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。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,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,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。

      这样一算,在网络上工作的时间是超过每天6小时的,现在还好才是“网瘾”,再往后构成精神疾病,能否算“工伤”呢?
招集令
这样的规定实在是太武断了,与相关的从业人员可就都有了成为精神疾病的症侯群?
唉,可惜自己不是什么“专家”,只能在论坛上发发牢骚、叹叹气、摇摇头。。。。
从事IT的也有职业病了
招集令
对着电脑上班的都有精神病了,包括进行远程诊断的医生在内
今年的专家学者都很疯狂,山寨的很
我做什么都没有瘾,除了爱一个人
我就是有网瘾,你要咋地。
仰天大笑出门去,一不小心扭到腰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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